季市镇位于靖江市北部,地处靖江、泰兴、如皋三市交界。全镇总面积41.6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98公顷,辖24个行政村、2个居委,总人口4.89万。先后荣获“中华美食名镇”、“国家级生态镇”和“江苏省文明镇”、“江苏省卫生镇”、“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群众文化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产业转型升级初现成效。全镇现有开票工业企业223家,其中列统企业24家,过亿元企业5家,初步形成电机、铸造、量具、钢构制造、纺织服装、电信电器等主导产业。嘉元碳纤制品公司即将试投产,大中超高效节能电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华全汽配、富莱特钢格板、中钢钢构、格利环保等重点投资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农业结构调整初具规模。农业三大版块初步形成:规模近5000亩的红枫产业园,该园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彩色苗木基地,现拥有火焰红枫、夕阳红枫等品种数十个,在田苗木总量超100万株;规模约1.8万亩的粮食产业园,已通过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规模约5000亩的高效农业园。全镇土地流转率达95%以上,规模化经营程度较高。2014、2015年被表彰为靖江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旅游美食持续升温。饮食文化历史悠久,糕点、卤菜等系列菜肴名扬省内外,“季市小吃”被列为靖江市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季市老汁鸡制作技艺”被列为泰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季市老街、季市小吃分别被央视《走遍中国》、《消费主张》等栏目采访推介。胡氏门厅等7处古建筑被列为靖江文物控保单位,青龙寺、印庄巡检司衙门、吴氏老宅被列为靖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先后启动了振兴大桥、长安学校、季市初中、农民集中居住区、季市生态公园、季市污水处理厂、季市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一大批实事工程和民生工程,年内季市医院、季市中心小学新址也将开工建设。新建村卫生室10个。建成省2A级居家养老中心22所、省3A级居家养老中心3所,社区养老覆盖面积达到88%,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逐年攀升。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泰州市幸福家庭示范镇、江苏省两网化管理示范镇、江苏省和谐示范乡镇。
镇领导及分工:
张佳炜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季祖平同志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财政、农村、农经工作。直管部门:财政所、经管站。
贾界平同志主持政协全面工作。分管党务、群团、机关管理、关心下一代、科协、三产服务工作。分管部门:纪委、组织科、宣传科、人武部、党委办、政府办、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商会、三产办。
顾兴宇同志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复垦、增减挂钩工作。
王华军同志负责纪委监察工作。分管部门:监察室。
刘沣同志分管民政、计生、教育、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部门:民政科、计生办、中心校、卫生院、安监办、食安办。
袁锦鸿同志分管工业经济、统计、工商、税务、金融工作。分管部门:企服站、统计站。联系部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职能部门。
夏柳松同志分管农业、农技、多种经营生产工作,协助分管农经工作。分管部门:农推中心、水利站、兽医站、供电所、粮管所、生猪办、供销社。
缪永忠同志分管国土、建设、规划、集镇、环保、交通、人防、招投标工作。分管部门:建设规划所、招投标办公室、居委、集镇办、城管中队、房管所、农贸市场、公园。联系部门:国土分局。
周艳红同志负责宣传工作,协助分管三产服务工作。分管文化、体育、广电、民宗、信息工作。分管部门:文化站、广电站、电影院。
花耘同志负责组织工作。分管科技、人才、劳动、老干部工作。分管部门:科技办、人才办、劳动所。
陈亦松同志负责人武工作。分管“八位一体”、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分管部门:环卫所、“八位一体”管护办、垃圾中转站。
陆创同志分管政法、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分管部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联系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
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综合情况、搜集信息、督促落实、办理人大、政协代表的建议和提案、统筹协调、承办会务、核拟公文、办理文电、管理印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公务接待等。
二、综治信访办
1、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做好信访工作;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3、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4、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5、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6、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和反映工作;7、分析研判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8、定期分析研究综治工作形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9、牵头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防控体系建设;1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12、配合做好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1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监察室
1、监督检查镇政府各科室(部门)、行政村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情况;2、负责调查处理镇政府各科室(部门)、行政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3、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镇机关及行政村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4、开展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规范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好转;5、协助镇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6、承办镇政府、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武部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文明建设,开展以老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等突急性任务;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7、协调配合预备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源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的管理教育和烈军属的优扶工作;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实施保护工作;10、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工会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比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8、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9、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11、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12、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六、妇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财政所
1、履行财政、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等管理职能,负责编制镇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2、负责镇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3、负责镇级财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4、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5、对镇级及上级部门的所有资金的支出进行监管;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八、经管站
1、做好各村会计核算工作,按时做账,及时反馈村会计报表;2、负责本代管中心会计人员、各村报账员的管理、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3、负责村会计资料、合同、财务公布资料等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监督各村每月的财务公开; 4、负责村收据存根的查验和销号工作,管好村的资金,确保村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侵犯;5、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交易;6、培训和指导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确保其正确履行职责;7、切实为各村当好家、理好财,为村的财务管理和经济发展献计献策;8接待调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
九、规划建设科(环保)
规划建设: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组织编制、调整、修订、申报村镇总体规划;3、抓好规划的实施和管理;4、组织人员编报村镇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年报;5、协助抓好村镇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计的建设和管理;6、组织抓好集中居住点的建设和拆旧复垦工作;7、组织村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和管理;8、抓好村镇建设中的矛盾调处和违法建设工作;9、抓好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10、抓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11、做好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环保:1、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积极参加市环保局举报的环保培训班和各类环保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2、编制《季市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季市镇生态红线保护规划》;3、配合市环保局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参与一般性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查处理;4、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协调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5、加强辖区内生态红线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6、做好工业企业“登记一批”工作;7、加强入河排污口及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工作;8、抓好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民政办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做好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特殊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贯彻上级关于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按时发放优待、优抚金;2、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3、协助做好村组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4、做好老龄工作,贯彻实施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1、负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申报和代发《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和各类职业资格证书;3、建立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住人口和驻地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台帐,并实现计算机数据库动态管理;4、开发就业岗位,适时发布用工信息,协助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5、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推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负责辖区内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指导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协助企业申报职工社会保险、代办职工录用备案手续;7、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8、负责劳动保障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9、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职工体检工作;10、协助市局做好各企业劳动仲裁。
十二、农技推广中心
1、制订本镇种植业、渔业、林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2、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3、组织农业技术培训;4、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5、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发布防治情报;6、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7、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8、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计划生育办公室
1、强化计生办人员工作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面向基层、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2、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二孩政策;3、认真兑现奖扶政策;4、引导广大育龄夫妇使用安全、有效、优质的避孕节育措施;5、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资料;6、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7、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十四、文化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文化建设发展。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开展送电影、戏曲进村(社区)活动3、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十五、企业服务站
1、发挥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掌握了解企业情况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信息的重要渠道;2、发挥与镇各有关部门和驻镇单位在服务企业中的牵头作用,跟踪协调解决问题;3、走访企业,主动为企业服务;4、搞好调查研究,为决策、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5、及时向镇内企业宣传最新政策,并组织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十六、三产办
1、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服务业发展目标编制本镇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研究调整服务行业运行的激励政策,指导行业推广技术创新,引导行业走科技型发展模式;3、协调引导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新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仓储、房地产业等相关产业和配套行业的发展;4、根据镇服务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和服务业项目的引进、洽谈以及项目落地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工作;5、负责对第三产业的有关经营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产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第三产业队伍的素质;6、配合安全部门做好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统计站
1、负责领导、管理、组织和协调本乡镇辖区内的统计工作;2、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统计工作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布置的统计调查工作,发布本镇一、二、三产业等经济、社会各类统计信息;3、负责本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4、管理本镇的基础统计资料,及时登记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十八、科技办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全镇的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2、组织编制全镇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3、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等各类项目;4、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券申领及兑现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实施全镇知识产权工作规划;6、负责政府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7、负责全镇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统筹协调全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九、安监办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制定和完善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3、拟定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4、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5、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7、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8、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9、综合管理镇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账;11、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12、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掌握涉食涉药单位数及基本情况;2、负责涉食涉药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作好记录;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月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联系方式:
党政办 84542611 84542193
综治信访 84548333
监察室 84541854
人武部 84541884
工 会 84541866
妇 联 84541866
财政所 84548689
经管站 84541859
规划建设科(环保) 84541858
民政办 84541855
人社所 84541856
农推中心 84541869
计生办 84545360
文化站 84542239
企服站 84542191
三产办 84545098
统计站 84542191
科技办 84543610
安监办 84541880
食安办 8023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