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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简介

    靖江市物价局成立于1984年3月,2010年12月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设置1个正股级直属行政机构市物价检查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我市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物价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各项调控措施的实施。

  (三)协管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定价原则、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比价、差价关系,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组织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五)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市管理的商品和收费价格目录。指导企业价格管理。

  (六)负责全市的价格监测,价格水平变动的统计、分析和价格趋势的预测。负责重要的价格放开商品的价格监审和干预。

  (七)参与各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吞吐的监督。

  (八)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全市范围内的各种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负责全市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复议。组织指导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九)发布价格信息,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指导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及分工      

  李旭东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  

  丁惠明同志负责负责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党务、老干部、工会等工作;协助李旭东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钱桂松同志负责工农产品价格、收费、价格认定等工作。分管科室:工农产品价格科、收费管理科、价格认定中心。

  沙爱平同志负责房地产价格、成本、监审、监测等工作。分管科室:服务价格科、价格监测监审中心。

  张苏红同志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分管物价检查分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拟订全市价格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助检查督办局重要政务和重点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宣传、政策调研、政务公开、信访调处、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牵头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车辆、装备和其它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提案办理,参与案件审理、价格鉴证审议和复核工作。

  价格管理科(基层工作科) 承担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交通运输和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审定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交通运输和公用事业价格,组织农本调查、汇总、分析及查报工作;承担农村物价管理工作,负责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和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工作;负责乡镇物价科员的考核、培训等。具体办理电力(热力)、石油、盐业、药品、公用事业(城市公交、自来水、燃气)、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水资源)、交通运输(含价内收费)、铁路等方面的价格和相关收费。

  收费管理科  承担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作价原则,审定市管的服务价格;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和收费年度报告制度;负责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工作。具体办理教育、卫生、质监、公安、民政、环保、文化、法院、司法、人事、劳动、工商、交通(不含价内收费)、水利、多管、财政、税务、审计、检验检疫、外经、科技、广电、邮政、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

  房地产价格管理科  承担省、市房地产价格与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价格与收费政策,审定市管房地产价格及收费标准。具体办理国土、测绘、建设、建工、环卫、人防、房产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

  直属行政机构

  靖江市物价检查分局  负责拟定价格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对价格违法行为、乱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规范和监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授权调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受理、调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价格监测监审中心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根据价格监测资料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写出价格情况分析及预测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价格监测数据和价格预测预警建议;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储备信息资源,建立价格信息数据库,为研究、改进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服务;负责指导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收费项目的定调价成本监审、上级出台的专项监审以及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靖江市价格认证中心  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执法所涉及的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客观、公正、准确的鉴定和认证;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财产分割、清产核资、经济纠纷、司法公证中,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证;负责实施成本监审制度和商品、服务价格成本认证制度。

    联系方式   

  办公室  89180725         价格科 89180723

  房地产价格管理科89180722  收费科89180721

  靖江市物价检查分局89180750 89180751 89180752

  靖江市价格监测监审中心 89183351 89183322

  靖江市价格认定中心   89183325 

   

靖江市物价局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4500  

电话:0523-89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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