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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简介

  (一)办公室

  1.在局长的领导下,做好全局性会议、活动的安排和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搞好内外工作协调,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2.负责编制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

  4.做好局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接待等日常工作。

  5.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网络,加强政务交流,负责局机关文字处理、秘书事务。做好人事、档案、信访、监察、计生、党务、保密、离退休、创建等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综合服务部的经营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13

 

  (二)财务资产管理科

    1.在局长的领导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根据本局实际和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拟定本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

  3.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度财务决算。

  5.认真执行部门经费预算,及时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情况并提出管理建议。

  6.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好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工作,适时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

  8.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家具领用审核工作。

  9.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智能IC卡的制作、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内部经营状况的定期审计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移交局档案室。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11

  (三)接待管理科

  1.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健全接待工作体系。

  2.负责市四套班子及其有关部门的来客接待工作,按规定做好帐单分类及立帐工作。

  3.负责行政中心会议室、接待室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行政中心会议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场协调等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餐饮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6.做好领导餐厅和领导宿舍区、活动区的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会议接待服务人员的业务和礼仪指导培训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88

   (四)工程设备管理科

  1.在局长领导下,做好设备设施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制订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负责对行政中心的设备(供水供电设备、空调机组、电梯、监控、消防、通讯等)的检修、保养和维护等日常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拟订年度设备维修计划,组织对设备维修保养的招投标工作,主持签定服务协议。

  4.指导和监督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对设备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考核验收工作。

  5.负责水电供应、空调、电梯、监控、消防、通讯等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组织并参与设备的采购、更换和报废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设备的年检工作。

  7.负责行政中心的花卉布置、绿化养护工作。

  8.做好水、电、气管网和线路的维修保养工作。

  9.负责行政中心家具用具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10.制定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管理条例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和检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08

  (五)物业管理科

  1.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做好基建房产管理工作。

  2.负责本局所属的建设、改造、维修项目的申报、工程管理、验收和预决算审核工作。

  3.负责行政中心和局属其他直管公房的房产、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机关办公用房、住宅用房的分配、调整及维修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宿舍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行政中心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道路、桥梁、河道等管护工作。

  7.负责对承租单位的水电计量和费用的收缴工作。

  8.做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9.负责机关经营性用房的租赁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06

  (六)安全保卫科

   1.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行政中心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监控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车辆登记、停放的管理工作,搞好行政中心区域内秩序管理,协助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09

   (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统计汇总并公示各公共机构年度能源消耗状况。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公共机构做好用能系统管理,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指导全市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并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

  4.负责我市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10

   (八)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 负责市级机关汽车的编制、配备、购置、更新、报废以及车辆资料的核定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市级机关车辆的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

  3. 负责市级机关车辆牌照核发的管理以及车辆费用的统计考核。

  4. 负责拟订并检查落实安全行车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5. 负责市级重要活动的公务用车调度。

  6. 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9182031

 

    毛红燕,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等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15

  丁啸宇,负责物业管理科、安全保卫科、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等工作。

  联系电话:89180009

  张永杰,负责工程设备管理科、接待管理科、市直机关综合服务部等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05

  张轶群,协助张永杰同志分管接待管理科、市直机关综合服务部等工作。

联系电话89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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