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古镇西来,位于靖江市东部,是江阴、靖江两岸联动开发的前沿阵地,距靖江市区16公里,是泰州市的“东大门”。东南面临长江,与张家港隔江相望,东北与如皋市毗邻。省道江平路贯通南北,沿江高等级公路穿镇而过,境内有3.16千米的长江深水岸线,4条通江内港,拥有苏北最大的内河港口——焦港,水陆交通十分便利。镇域总面积46.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62公顷。辖16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员会,人口4.9万人。
近年来,西来镇紧紧围绕“建设靖江东大门,打造特色西来镇”奋斗目标,明确了“三轮驱动”发展模式与“一路三区”建设路径,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各项工作,区域竞争力不断增强,2015年,全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6.3亿元,财政收入1.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4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23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9497元。
西来镇人文底蕴丰厚,集镇基础配套功能齐全,域内拥有年交易额过亿元的农贸市场,占地近300亩的农民公园,西来禅寺、农耕文化陈列馆、文化广场、中华传统美德碑廊、现代农业示范园等旅游景点远近闻名。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镇、江苏省卫生镇、江苏省环境优美乡镇、江苏省文明镇、江苏省园林小城镇、江苏省群众文化先进乡镇。
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全镇高效农业面积1120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6%,农业规模化经营迈上新台阶,全镇共流转2798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9.2%。现有工业企业355个,规模企业31家,重点骨干企业有三江、互感器、新民拆船、永昊螺栓、开源环保、骥洋食品等,主要有机电、船舶配套、紧固件、食品加工、化工纺织等特色产业。2015年实现列统企业现价总产值144.7亿元,营业收入135.9亿元,利税14.5亿元,利润8.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5.83%、15.55%、15.93%、15.85%;开票销售38.06亿元;新增列统企业3家。三产经济发展加快。2015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8.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4.16亿元,新增服务业法人企业数20个,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站2家。
村镇面貌呈现新气象。编制了集镇特色创新提升规划方案,小城镇建设在全市考核中获一等奖。镇村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了省卫生镇的复查验收。序时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开展了村庄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八位一体”综合管护实施常态管理,位列全市第一。有序实施了多条二、三级河道疏浚,拆坝、新建涵洞多座,实施了西来、泥桥、丰产、见龙等村的区域污水进网。完成高标准成片林320亩,农田林网2250亩,绿化面积全市第一。
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劳动保障覆盖面扩大,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覆盖。文明西来,平安西来建设不断深化,劳动监察维权到点到位,社会救助力度加大,公共服务更趋完善,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卫生事业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管理达到行业管理标准。实施镇域东西文化带工程,完成泥桥、赵家两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健身路径实现全覆盖。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主要职能:
西来镇主要职能为发展镇域经济、加强集镇管理、服务镇区居民、搞好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体为:
1.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发展、镇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加强镇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自身建设;
3.组织实施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管理全镇的经济工作和统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按照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建设规划,做好镇区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劳动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国防动员、兵役等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6.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镇区社会稳定;
7.做好镇财务及共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及分工:
叶亚明(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张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村镇建设、农村和扶贫开发工作,主管财政、安全、审计、统计、集体资产等工作。
高卫南(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扎口政法、社会事务、文体工作,分管社会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
陆宏进(镇党委副书记):扎口党群、工业三产条线工作。分管党务、政协、群团、机关和人才工作。分管部门:组织、宣传、统战、人武、党政办、人事、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史志档案、保密。
刘燕(镇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协管机关。分管部门:监察室、便民服务中心。
卢栋(政府副镇长):分管工业三产、安全、环保、统计、审计工作,协助张忠同志联系财政和集体资产工作。分管部门:企服站、三产办、安监办、统计站、科技办、环保办、物价所。
何琰如(政府副镇长):分管文体、教育、卫计、旅游业、通讯网络、食药监工作。分管部门:文化站、计生办、食安办。联系教育、卫生、广电、邮政、电信、移动等部门。
赵明贵(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部门:经管站、农推中心、“八位一体”管护办、现代农业园区。联系水利站、供电所、兽医站、供销社。
杨卫东(政府副镇长):分管民政、劳动保障工作。分管部门:民政科、劳动所、双拥办、残联。
王新华(政府副镇长):分管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和交通工作。分管部门:建服站、集镇办、规划监察中队、环卫所。联系国土、规划、供水、供气等部门。
陈彬(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信访工作。分管部门:综治办、信访办。联系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交警中队。
张凌(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协管政协工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刘俊(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和人才工作。协管人大、机关、群团、工业三产、史志档案和保密工作。
蔡建勇(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人武、预备役工作。协管双拥。重点负责集镇办、规划监察中队工作。
刘斗文(镇副主任科员):协管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和交通工作。
内设机构:
镇党政机关机构按照职能划分,统一设置“四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业和第三产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履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综治、信访、民宗、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秘书、文书档案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
2.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办理工作;
7.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8.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9.负责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0.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工作;
11.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外事、政府法制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12.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管理机关事务中心、退职退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社会事务办公室
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三个事业单位
主要履行镇村规划建设、环保、民政、残疾人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
2.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及小城镇创建工作;
3.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保护和改善本镇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解处理;
5.负责村(居)委会建设指导工作;
6.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老龄、“双拥”等民政工作;
7.负责残疾人就业、康复、救助、教育等残疾人工作;
8.负责本镇劳动力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9.负责做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的管理工作;
11.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中心、敬老院。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含事业单位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
主要履行农村经济、审计、农(林牧渔)业、农机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农民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负责对镇国有、集体经济活动及村级财务实施审计监督;
4.负责研究制订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5.负责多种经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镇的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水利管理工作;
6.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管理食品站。
工业和第三产业办公室
含事业单位工业与三产服务中心
主要履行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安全生产监督、科技、外经、统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协助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协调和督促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4.负责本镇的科技、科协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全民创业工作;
6.负责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统计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7.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财政所
主要履行财政、会计核算、公有资产管理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3.负责镇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镇级财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5.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本镇范围内会计管理工作;
7.负责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
8.负责公有资产管理;
9.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党政办:84230509
人大办:84235205
组织科:84235219
纪委、监察室:84235220
宣传科、团委:84231992
人武部:80161052
工会:84235193
妇联:84235229
综治办:84236029
信访办:84236029
三产办:84235222
环保办:84235206
工业办:84235908
安监办:84230503
统计站:84235256
农推中心:84238522
经管站:84235221
民政科:84238206
人社所:84261900
计生办:84238239
财政所:84235223
司法所:84235148
建服站:84235202
监察中队:84238110